早晨8點20分,天目路派出所的李所長來到廣德花園小區59號別墅。李所長在詢問了昨夜偷盜案的大致情況後,認為此案必須立即向上級報告。因為,雖然那竊賊不曾得逞,然而根據初步分析,該竊賊應該是有備而來,而且其意圖偷盜的目標物顯然就是那件珍貴的宣德青花大碗。由於涉案物件價值巨大,而且不能排除那竊賊再次行竊的可能性,所以決不能掉以輕心!

20分鍾後,西城區公安分局刑警大隊長秦亦虎率領幾名刑偵人員趕到現場。在聽取了鄭易平及李所長的相關陳述後,他帶領手下刑警開始勘查現場。

二樓書房朝北的玻璃窗已被切割出一個直徑約20厘米的圓洞,那塊被切割下來的圓玻璃仍被放置在窗台上。很明顯,昨晚的竊賊正是通過該圓洞伸進手來、將玻璃窗打開,繼而進入書房的。在書房玻璃窗外不遠處有一株梧桐樹,而且該梧桐樹的一個分枝距離書房窗台僅有不到兩米的距離。因此可以初步估計,該竊賊正是通過那梧桐樹爬上二樓窗台的。

在書房及二樓走廊的地麵上可見大量沾滿泥土的散在腳印,那應當是竊賊進入室內後所留下的。書房窗外的梧桐樹位於別墅北側的花圃中,竊賊在攀爬那梧桐樹時,必須首先進入花圃,他的鞋子上就必然沾滿了泥土。而且,室外花圃的地麵上所留下的幾個腳印與屋內的所有腳印形狀大小完全一致。可是,在二樓的其他房間裏、在樓梯上、以及一樓各處皆不曾發現該腳印的痕跡,這就說明,該竊賊所涉足之處僅僅包括二樓書房和二樓走廊。

根據腳印大小以及鄭易平和喬愛真的描述,該竊賊的身高大約在170厘米上下。

在書房門窗、鐵皮文件櫃上、以及二樓走廊各處,均未發現任何陌生指紋,在竊賊所遺留的尖刀把手上也未發現任何指紋。這就說明,竊賊當時是戴著手套作案的。

書房裏的鐵皮文件櫃已經被竊賊強行撬開,然而其中並未丟失任何物件,而整個別墅也未發現有任何物件丟失。這就自然而然地令人聯想到,那竊賊的目的非常明顯,他所意圖盜取的,乃是那隻無比珍貴的明代宣德青花大碗!

竊賊遺留在現場的尖刀全長32厘米,其中刀柄長13厘米,刀刃長19厘米,刀刃異常鋒利。根據那尖刀的形狀、長短、以及刀柄上的花紋,秦亦虎立即判斷那應該是一把蒙古刀。那刀刃上仍遺留有少量血跡,那應當是竊賊刺傷鄭易平手臂時所致。據鄭易平回憶,那竊賊當時異常凶狠,刀刀緊逼,似乎意在取其性命。由此推斷,竊賊可能清楚地得知,當晚別墅裏隻有鄭易平一個男人,隻要將其製服,那青花大碗必然成為囊中之物。

秦亦虎認為,竊賊顯然知道薛老板昨晚已將那隻宣德青花大碗送來鄭家,而且他估計那隻青花大碗可能被臨時保存在二樓書房的鐵皮文件櫃之中,所以他才選中了該處作為他行竊的第一目標。當他發現那青花大碗並不在書房的文件櫃中時,他才離開書房,打算在其他房間裏繼續尋找,這就先後驚動了鄭易平和喬愛真。而至於那竊賊是如何得悉薛老板與鄭易平之間的交易、而且又是憑什麽估計那寶物被保存在書房的文件櫃裏的,則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