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偶遇林子君

我住的小區外來車輛也是可以從北門進的。

Mida沒問我的意思,直接將我送到了樓下。

“Mida姐,謝謝你送我回家。”

“無須客氣。”

Mida偏頭看著我,繼續剛才的話題。

她對我說,“喬薇薇,我承認,你的T台感很不錯,那是因為觀眾眼中的你是動態的。動態賦予人靈動的美感。不過,鏡頭拍出來的照片是平麵的,如何表現衣服,這個要用心去揣摩。走好T台是模特的本職工作,但你要想走得更遠,台下的露臉機會,都要把握住。”

看來,即便Mida因為我今天的表現,再加上楚浩辰給她施加的壓力,她還是不怎麽情願。

“我會努力學習的,Mida姐。”有道是技多不壓身!萬一哪天我不能當模特的,現在學習的技能,都是我以後吃飯的本錢。

Mida不置可否地點了點頭。

我已經解開安全帶了,正猶豫著要不要說再見和晚安,Mida又開口了。

她問我,“你還是學生?”

我搖了搖頭,自嘲一笑,“本來應該是今年實習畢業的,可我的學分出了點問題,要補修一門課,所以,明年六月份才能畢業。”

“也就是說,你下學期還要上課?”

我點了點頭,“是的。”

“看你的履曆表,今年還不滿二十周歲。”

“按我媽媽的說法是虛歲二十二,但,要過了生日才周歲二十。”我們家那邊都說虛歲,所以,我也是二十多歲的人了。

說來,上學時,我比我們班上的孩子要小一到三歲不等,後來問我爸爸,他才老謀深算地說,“這叫搶占先機!別人二十二歲大學畢業,你二十歲就畢業了,是不是很爽?”

當時,我並不覺得爽。

現在延期畢業的我特別感謝隻有初中文化水平的英明老爸!!

“也就是說下學期每周都要回學校上課是吧?”Mida眯起眼睛,沉吟道。

“是的。開學後,每周一下午上兩節,大概要上14周。”

“行,我知道了。今天的拍攝內容,公司要求保密,你不要對別人提及。”Mida目光有些銳利地看著我,“包括你的朋友。”

我心裏一緊,忙點了點頭,“Mida姐,我記住了。”

“上去吧。”

“好的。Mida姐,您路上開車小心,再見。”

我小心翼翼地打開車門,退到路旁,目送紅色小寶馬掉頭離開。

已經是盛夏了,空氣中浮動著濃鬱的梔子花香氣。

當寶馬轉過彎,再尋不見,我心裏一動,跑到小區的綠化帶裏,抹黑摘了幾朵梔子花。

回到自己的小窩,我找了一個淺口的玻璃瓶,裝了水,將梔子花修剪一番,一朵挨著一朵插進去。

滿滿一瓶潔白的芬芳,我的心裏也暖暖的,軟軟的。

我記得上高中之前,每當夏天來到,媽媽幫我梳辮子,總喜歡往上麵別兩朵含苞待放的梔子花,就像潔白的雪開在烏黑的發間,那是小孩眼裏最初的美麗,也是專屬我的香氣,因為隻有我媽媽會這麽做,班上甚至全校都沒有別的女孩紮著梔子花去上學,也算是大出風頭了。

第二天,我起床後,吃了早餐,便按照Mida的交代出門去逛書店。

去的是很多年輕人愛光顧的西西弗裏。

正逢周末,人比較多,靠窗的那一排免費座位已經沒空了。

我挑了幾本時尚雜誌,點了杯咖啡,這樣可以去消費區坐下來看書。

我選了一個靠外頭走廊的位置。

一邊看,一邊做筆記,仿佛回到了高考前夕。然而,現在的我不會煩躁,不會迷茫,也不會疲憊,反而很珍惜有從容學習的時光。

人啊,大約就是這樣的,隻有經曆了職場,才知道當一名隻負責讀書的學生,是多麽奢侈的愉快。

沉浸的時光過得特別匆匆,並且無聲無息,隻有寫了三頁的劄記記錄了這段消亡的時光。

解鎖手機屏,上頭顯示差三分鍾十一點四十。

我收拾好自己的東西,裝進包包裏,打開微信,查看消息。

十點多,媽媽發了幾條消息過來,告訴我,養生桶她收到了,先是嫌棄我亂花錢,又說和我爸爸一起搗鼓了好久,會用了,還蠻好的。

我給媽媽發了個撒嬌要抱抱的表情,提醒她要堅持用,現在天氣熱,盡量不要中午這段時間出門,又問媽媽,爸爸的身體恢複得如何。

媽媽應該是在做飯或者忙其他的,手機不在身邊,沒有回我。

我伸了個懶腰,拎起包包,先將看完的書放回原處,又另挑了幾本沒看過的,買了下來。

從涼氣充足的商場出來,暑氣撲麵而來。

我走了不過幾分鍾,身上已經汗涔涔的了。

本想趕緊坐公交車回家,誰知我今天運氣特別好,發現了一家開在角落裏的音像店。

想著Mida姐說讓我看看經典大片,學學人家影後影帝的演戲,腳尖一轉,我便拐了進去。

相對來說,這方麵我比較崇洋媚外,還是比較喜歡看國外的影片,便挑了《亂世佳人》、《魂斷藍橋》、《傲慢與偏見》,以及《海上鋼琴師》這幾部,突然!我的目光被杜拉斯的《情人》吸引了。

這部電影以前在網上看過視頻,一眼就被那個青澀而野性,倔強而迷離,少年美感足足的女主角抓住了眼球。

可惜,我的搜索能力有限,沒有搜到完全版的。

機不可失,失不再來。

我果斷伸手去夠。

這時,一隻漂亮的男性大手也伸了過來,比我先一步拿到了。

任誰這樣子被截胡,心裏都是有些小氣惱的,必須回頭看看這家夥是何方神聖!

然而,若時間能回到十秒鍾之前,我,喬薇薇,選擇裝死。

T市說小也不小,偏偏我居然能在小小的音像店裏第四次遇見了林子君。

“是你?林先生?”

我詫異地看著美手的主人。

沒錯,搶走我《情人》的就是那位眼睛長得像狐狸的林子君。

我垂下眼簾,忍住狂笑的衝動。

哎呦媽呀,今天的林子君穿得可把他自己給**壞了!

粉紅襯衫搭配白色長褲,簡直不能更一枝妖杏出牆來。

這樣的配色,我一直覺得,要是穿不好的話,會顯得娘氣或者油膩。

林子君卻用事實告訴了我一個真理:顏即正義。